十九届四中全会:三个坚持,夯实强国之基
三个坚持
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“三个坚持”,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- 坚持党的领导: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。
-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: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力量源泉。
- 坚持依法治国: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原则,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。
夯实强国之基
“三个坚持”是夯实强国之基的根本保障。
- 坚持党的领导,确保国家治理的正确方向: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的“定盘星”,确保国家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。
-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激发国家治理的内生动力: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,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为国家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。
- 坚持依法治国,保障国家治理的公平正义: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“基石”,保障国家治理的公平正义,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。
具体举措
落实“三个坚持”,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举措:
- 加强党的建设,提高党的执政能力: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加强党的建设,提高党的执政能力,确保党始终成为国家治理的坚强领导核心。
-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,保障人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: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,保障人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让人民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的主人。
- 完善法治体系,建设法治国家:坚持依法治国,完善法治体系,建设法治国家,保障国家治理的公平正义,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。
展望未来
坚持“三个坚持”,夯实强国之基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更加完善,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不断推进,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将早日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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